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确保全县政府系统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运转,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3〕66号)、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政办函〔2013〕29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全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出访、出差、休假离开工作岗位1天以上(包括1天)的。
二、报备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外出事由、地点、联系方式及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与负责日常工作的副职不能同时外出、休假离开工作岗位。
三、报备时间:一般应至少提前3天向县政府报备。原则上一律为事前报备,严禁事后或事中报备。如有紧急事项临时决定外出的,要立即进行报备。报备外出期间如行程发生变化的,要再次进行报备,说明行程变化情况及原因。
四、报备渠道:通过传真形式上报。
五、报备格式:按照附件的要求办理。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备格式要求办理,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将不予受理,请提前做好相关版式制作等准备工作。
六、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是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和制度安排。各镇各部门要参照本通知要求,就落实本镇本系统主要领导外出报备制度,尽快制订细化工作措施并抓好落实。
七、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外出向主要领导报告,各镇各部门班子成员外出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
八、2014年1月1日起,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主要领导外出报备有关工作。对没有报备外出,或者与报备不一致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县政府值班电话:4321643
传真:4343143
附件:
365备用网址二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