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2017城区道路标线施划竞争性谈判文件
ZSCG-TP[2017]11号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交警队委托,对该队的2017城区道路标线施划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下表)
标线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分道线 | 米㎡ | 2083.5 | |
道沿禁停线 | 米㎡ | 555 | |
斑马线 | 米㎡ | 733.5 | |
停车位 | 米㎡ | 373.785 | |
减速线 | 米㎡ | 6 | |
导向箭头 | 米㎡ | 45 | |
安全岛、禁停线 高速引线 | 米㎡ | 240 | |
合 计 | 米㎡ | 4036.785 |
2、项目预算:18.57万元
3、谈判方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谈判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有以下条件:
3.1谈判供应商应出具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谈判供应商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近期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2017年5月20日以后);
3.3谈判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4谈判供应商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5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来(2015.1.1至2016.12.31)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报告);
4.对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如有疑问,请直接与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或县交警队联系。
谈判组织机构联系人:程晓红 联系电话(0914)-4325486
采购单位联系人:乐小华 联系电话 0914- 4321480
5.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5日上午9:00至9:50分(北京时间);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项目说明:
1、项目介绍: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柞水城区内脱落、磨损标线进行施划,设置热熔型交通标线,实行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全的制作与施工。交通标线施划总面积3993.3平方米,部分区域需要除线后施划。
2、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在工期内通过采购人、采购机构及相关专家的验收。
3、技术规范: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及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
(1)根据GB5768-2009规定,按道路的情况及车速的要求,制作道路标线;
(2)制作道路标线使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厚度≥1.2mm)分道线线宽15CM、斑马线宽带40CM;
(3)人行横道线、人行预告标志、箭头、导流线制作符合GB5768-2009规定;
(4)制作标线、人行横线及其箭头、导流线等等,要将路面清干净再制作新标线;
4、特别要求:
(1)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
(2)本项目预算价含完成该项目采购加工、包装、运输、装卸、成品保护等全部费用及为本采购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水电费、组织及技术措施费、进退场费、检验试验费、材料损耗及运输装卸费、二次搬运、风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不再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现场踏勘: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6、工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工期要求少于7天。
7、付款及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再付剩余10%。
三、项目评定:
1.评定原则。竞争优选;公开、公正、科学合理;价格合理、节约、质量好、信誉高;反不正当竞争。
2.评定小组应当根据本评定办法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系统的评审和比较。
3.本次评定采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四、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一式二份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包括谈判函 、法人代表授权书、报价一览表、商务响应说明书、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承诺等。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7日